福州马尾区,一对年轻夫妇的新婚夜,家里着火,新人被困阳台险遭不测,起火疑因美的冰箱自燃。日前,福州市中院对此事做出终审判决:维持一审判决,火灾与美的产品缺陷存在因果关系,美的赔偿37万多元。
回顾:婚房被烧,夫妻俩被困阳台
去年3月11日,是陈先生和叶女士的大喜日子。第二天凌晨1点左右,睡梦中的陈先生被浓烟呛醒,打开卧室门一看,发现客厅起火,浓烟滚滚。陈先生立刻把房门紧锁,叫醒妻子,并拨打火警和父母电话求助。虽然关了门,但浓烟还是不断地渗入屋内,夫妻两人只能躲到阳台上。
从被困阳台到最后被消防人员救出,前后一个多小时,“到后面呼吸都有些困难,要不是消防人员及时赶到,我们两人很可能就出不去了。”陈先生回忆。
据了解,陈先生的婚房为105平方米,三室一厅。大火被扑灭后,客厅的家具多被烧毁。陈先生说,烧毁最严重的是美的冰箱,它是2013年国庆时买的,花了6999元,为左右双开门,左侧门被烧得即将脱落,冰箱内残留着大量的灰烬,冰箱右上方的铁皮也被烧穿。
起火原因:系冰箱内部电器线路短路引起
陈先生称,美的公司曾表示,如果不申请火灾事故认定,公司愿补偿9万元,但他拒绝了该提议。之后,福州市马尾区公安消防大队出具了“火灾事故认定书”,认定起火原因系“冰箱内部电器线路短路引起”。
据悉,由于陈先生和美的公司就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,陈先生将此事上诉到马尾区法院。双方一致同意,由福建天泽司法鉴定所作为司法机构,对赔偿损失进行鉴定。
今年4月28日,该机构作出《司法鉴定意见书》:涉案房屋被火灾烧毁的物品、家具的价值以及重新装修房屋所需要费用(含拆迁、清理、搬运垃圾)为277500元,涉案房屋进行重新装修估计需要4个月,装修结束后2个月适合入住。
经过三次庭审后,一审法院认定:火灾与美的冰箱缺陷存在因果关系;陈先生夫妇需在外租房子时间为20个月,月租金为3800元(含事故发生到司法鉴定意见书的14个月,重新装修房屋4个月及装修结束需2个月之后入住)。
今年7月底,一审法院作出判决:美的公司需赔偿陈先生夫妇的合理损失为房屋装修费用共计16万多元、室内被毁物品11万多元、再加在外租房子租金7万多元以及鉴定检测费等共计37万多元。
今年8月初,美的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结果提起上诉。福州市中院于上月作出终审判决:维持原判。此外,陈先生和叶女士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,但未获支持。